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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北京装配式建筑发展与最新政策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起步阶段、试点推广阶段、快速推广阶段)

2007~2009年:起步阶段。成立工业化小组、榆构万科产业化研发中心、产业化实验楼为标志,以中粮万科假日风景B3B4、DlDS住宅楼为试点项目,特点是项目规模不大,试点企业实力较强,设计、预制构件制造、装配施工技术逐步形成。

2010~2013年:试点推广阶段。发布(关于推进本市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京建发[2010]125号)、《关于产业化住宅实施面积奖励等优惠措施的暂行办法》(京建发(2010)141号)、《北京市混凝土结构产业化住宅项目技术管理要点》,提出产业化住宅“建筑设计标准化、部品生产工厂化、现场施工装配化、物流配送专业化”的建造原则,明确各种结构类型构配件预制化率。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起步阶段、试点推广阶段、快速推广阶段)

2014~2016年:快速推广阶段。

商品房:北京万科长阳半岛、金域堤香、金域国际、长阳天地和台湖项目为装配式住宅示范项目,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突破80m。

保障房:以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开发的马驹桥、温泉、郭公庄一期公租房项目为代表,实现了水平构件和竖向构件全部预制装配,实现了装配式住宅从小规模到大规模开发的跨越,实现了结构装配和集成化内装的完美统一。其它保障性住房只采用水平构件。

预制构件厂:企业数量蓬勃发展,目前有9家部品目录库企业。

生产工艺和设备:从2013年燕通公司建成北京市条自动流水线开始,也从单一固定模台发展到平模流水线、立模流水线共存。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新政策

到2018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基本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和技术保障体系。

到2020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推动形成一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规模化企业,具有现代装配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最新政策

1.自2017年3月15日起,新纳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和新立项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2.自2017年3月15日起,通过招拍挂文件设定相关要求,对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在其他区取得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北京市装配式建筑最新政策

采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的项目应符合及本市的相关标准.采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项目,其装配率应不低于50%;且建筑高度在60米(含)以下时,其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40%,建筑高度在60米以上时,其单体建筑预制率应不低于20%.鼓励学校、医院、体育馆、商场、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其中政府投资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钢结构建筑。